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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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省属文化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薪酬标准的批复》(鄂文资办文【2019】14号),并结合集团实际,对集团负责人2018年度薪酬进行核算,经集团党委会研究,现公告如下:

  经核算,省演艺集团负责人2018年度薪酬标准为:

  集团负责人正职肖伟池、陈周薪酬为34.38万元(其中,肖伟池按照实际任职时间2018年1月至7月计算年度薪酬为20.06万元);其他负责人副职舒茂扬、梅昌胜、杨利民薪酬为30.94万元;每人按实际任职时间核算。

  以上薪酬均为税前收入。

  特此公告。

  附件:《湖北省演艺集团负责人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中共湖北省演艺集团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