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属文化企业负责人2020年度薪酬和2018-2020年度任期激励收入标准的批复》(鄂文资办文【2021】12号)要求,省演艺集团严格执行文件精神,现将领导薪酬公告如下:
演艺集团主要负责人古新功、罗丹青、陈周同志2020年度薪酬标准为41.53万元,古新功、罗丹青、陈周、肖伟池2018年-2020年度任期激励标准为14.91万元;企业副职舒茂扬、肖志玲、杨利民2019年度薪酬标准为37.377万元,舒茂扬、肖志玲、杨利民、梅昌胜2018年-2020年度任期激励标准为13.419万元;具体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核算。
以上薪酬均为税前收入。
特此公告。
湖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