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我院组织开展了推荐工作。经个人报名、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党委会 研究等程序,提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 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2名:(楚剧)陈常喜、(汉剧)蔡东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日(2026年3月12日至3月31日)。公示期间,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院纪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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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纪委办公室(邮编430000)
附件: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中共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