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诉讼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追回拖欠房租解除租赁合同诉讼服务。
服务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追回拖欠房租,追究违约方责任。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基础律师费不超过2万元,风险代理费用不超过8%(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申请单位具备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并且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报价单位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报价均作无效报价:①两家及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两家级以上公司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8、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要求为本次采购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单位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获取采购询价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2日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六、报价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标价单位、递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份数需正本1份;副本1份;
2.报价单位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报价单位可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邮寄或快递的文件必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快递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响应文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如报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⑤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⑥公司以往承接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⑦“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载图。
⑧企业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第一页为文件目录,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1.开始时间:2025年5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八、报价文件开启
1.时间:收到三家及以上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二个工作日内
2.地点: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要求
1.我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湖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采购单位从价格、采购需求、经营范围及综合服务质量均能满足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类似项目业绩的数量进行排序。
十、其它要求
报价单位如对我方本次询价文件做出响应,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之内不得再次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
十一、采购方、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泉
联系电话:18627790748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街中山路510号长江人民艺术剧院
十二、付款方式
采购方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履行付款。
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