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歌剧舞剧院舞美仓库三楼消防整改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阅读:

 询价函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就我院“舞美仓库三楼消防整改施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舞美仓库三楼消防整改施工项目

二、采购内容:消防整改施工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38万元

四、申请单位具备的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需满足:

(1)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单位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获取采购询价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外地供应商以邮寄、快递或PDF电子版文件格式发送)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晋晋

电  话:15327390340

地  址: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单位可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密封响应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一正一副),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递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6)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公司以往承接相关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企业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本次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文件中需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七、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7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八、报价文件的开启

1.时间:收到三家单位响应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

2.地点: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要求

我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湖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内容及相关资质进行评审。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求、综合服务质量及价格确定最优成交供应商。

十、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如对我方本次询价文件做出响应,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之内不得再次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

2、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采购需求   

一、项目清单   

二、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要求各响应单位按照固定综合单价的形式报价,并按照我方给定的工程量计算总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本次工程的特点及该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项目、规费、税金、保修;原有设施拆除、保护和恢复等工作报出具有竞争力的报价。应计入而未计入的费用,视为已经全部计入。

3.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4.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及整改方案。

三、质量要求

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技术要求及消防部门规定的建筑防火规范及使用要求。

四、施工地点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自合同签订日起,二十天内完工。

2.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3.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甲方人员、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1.采购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向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

3.本项目所有施工完成后,经甲方及消防部门现场检测,完全符合消防规定并通过甲方及消防验收后,甲方将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待取得审计报告后,按照审定价格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0%工程款。

4.合同价款剩余10%做为质保金,自通过甲方及消防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位)

                 2024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阅马场西厂口特1号湖北剧院4楼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省演艺集团版权所有

鄂ICP备12012047号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3854号    技术支持:中企高呈